据介绍,在1992年深圳市取消公费医疗前,只有职工才可参加医疗保险。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市推出《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参加人员可到自选的两家综合性约定医院及所有市属专科医院就医。此外,就医时门诊发生的费用个人只负担40%,住院费用个人自付10%。同时,深圳市各区针对“家属统筹医疗”还有不同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其子女就可在市儿童医院使用家属统筹医疗看普通门诊。据介绍,目前深圳可享受该待遇的有2万至3万人。
出路
社保局正研究家庭统筹医疗挂钩综合医保
黄险峰介绍,市社保局正在研究如何将“家庭统筹医疗与综合医疗保险挂钩”,以解决公费医疗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而实际上,只要参加了综合医疗保险的家长,其账户余额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一个月标准,其余额就可以给家属使用。
新社保法出台后,深圳经济特区的保险系统迎来全盘更新,去年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而医保办法的修订去年已完成征求意见阶段,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广东省属于地贫多发地区,黄险峰透露,修订后的医保办法在少儿医保方面,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地贫”纳入大病统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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