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小吴骑着向表姐借来的电动车外出办事,明明遇上了红灯,他却毫不犹豫地闯了过去。就在这时,一位新手女司机小苇正好开着小车经过路口,看到小吴骑电动车突然杀出,她误把油门当刹车,一脚踩上去。“轰隆”一声巨响,小吴左侧大腿和胯骨骨折,被送进了医院。
小吴虽年轻,但是伤筋动骨100天,他还得在病床上躺3个月。但是,这个伤住院花费不菲,小吴刚参加工作,虽然有医保,可是上面的钱不多。表姐“灵机一动”,丈夫的单位效益好,医保卡上的钱多不说,看病报销还很方便。她提议,不如小吴就先用姐夫的医保卡治病。小吴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但乐得占便宜,于是就同意了。
按照事故责任,小苇的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小吴一半医药费。为了蒙混过关,小吴主动和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提出,自己的医药费,自己先垫付,等出院结账后,再和保险公司分摊。而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自然能猜到小吴的心思,什么都没说就答应了。
前些天小吴出院了,而随后的麻烦也接踵而来。
1保险公司拒赔
理由:医疗费用清单上名字不是当事人
理赔需要各种证明材料。保险公司于是提出让小吴提供医院的医疗费用清单明细。
小吴用姐夫的医保卡看病,医疗费用清单上自然都是姐夫的名字。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一看,直接以交通事故并非当事人为由拒赔,连带着误工费用、营养费用全都没有了着落。
这下,小吴傻眼了,本来他以为用姐夫的医保卡看病,自己没花钱,对方赔一半医药费,自己还能“净赚”几万块。而现在保险公司以上述理由拒赔,小吴没辙了。无奈之下,小吴只能找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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