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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于9月起免费为医保参保人提供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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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近日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试行办法,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近日正在征求意见中,东莞拟于9月1日起,免费为医保参保人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据记者测算,这与基本医保的待遇相加,若用足政策,一年累计支付限额可达50万元。

  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但超过这一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或者是非医保目录用药,则只能由参保人个人承担,这一费用对罹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即将出台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从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延伸出来的另一项医保险种,是为了有效减轻市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返贫”而给予再次补偿的一种机制。

  这项医保政策将免费提供给全市医保参保人,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如果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不能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根据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这就意味着,参保人自付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的医疗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这个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以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根据参保人参保期限的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到30万不等;此外,大病保险还实施分段支付,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60%;超过10万元,支付70%。

  征求意见稿规定:

  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满6个月不足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满2年不足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满3年以上的,以后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9月1日起实施,具体条款以正式文件出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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