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刘小姐在重庆江北区五里店一家品牌设计公司入职。由于加班多,刘小姐心生去意。
今年4月10日,工作9个多月后,刘小姐从公司辞职。但当她向公司索要社保卡时,却被告知,必须先自行全额补缴今年1至4月的社保金差额(共计1080余元),否则就拿不到社保卡。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随刘小姐来到这家设计公司,见到了公司总经理向女士。向经理表示,刘小姐突然辞职,耽误了项目进展,员工应赔偿公司损失。她再次重申:刘小姐何时全额补齐社保金差额,何时才能拿到社保卡。
公司此举,是合理还是违规?
对此,重庆江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有两处违规:其一,社保卡归员工所有,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押;其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即便要补齐今年1至4月的社保金差额,也应由公司和员工按相关比例共同承担,而非由员工单独全额承担。
该负责人表示,刘女士可到市社会保险局举报投诉科进行举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也将及时介入调查。
补缴社保金差额你也可能遇到
其实,刘小姐遭遇的补缴社保金差额问题,所有员工都可能遇到。那么,什么是社保金差额?差额具体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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