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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浙江市区参保居民免费享受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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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从市社保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市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购买年限和份数不同,不用另外缴费即可享受5万至30万元不等的大病医保待遇。
  其中,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未购买或连续购买不足3年的,住院费用限制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起付线费用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别报销60%和55%,最高报销限额为5万元;连续购买3年(含)及以上的,住院费用范围有限度突破,规定为“合规”的医疗费用,超起付线费用分别报销65%和60%,最高为15万元;如果每年购买两份及以上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报销75%和65%,最高为30万元。

  有8种情况不属于“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国药准字”、“国药进字”以外的药品费用;未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检查、化验费用;未经省、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卫生部门备案的医用材料费用;特需服务项目费用;超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标准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费用;特殊及慢性病种门诊中不符合该病种范围的治疗费用和中药饮片超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费用;其他过度医疗消费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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