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是指缴费期内及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达到一定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的制度。
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具有三大好处
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有三大好处:一是扶持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发展,方便职工群众就医就诊。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解决职工群众“看病难”的问题。预计全市每年职工门诊就医175万人,城镇居民门诊就医70万人。二是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有效遏制住院人数过快增长。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后,预计职工医保受益率将由目前的16%提升到60%以上,居民医保受益率将由目前的10%提升到60%以上。三是解决“看病贵”问题,大幅降低群众实际负担。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后,预计每年可为城镇职工减少个人负担10867万元,为城镇居民减少个人负担3535万元。
签约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只有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任选一家并与其签订协约,本医疗年度内本人在该门诊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才可按规定报销。
参保人可选择三种方式签约
参保人可采取集中签约、个人签约、网上签约等方式进行。
集中签约。参保职工由各单位集中采集本单位参保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联系电话、所选定点机构名称等,报所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采集信息导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即完成签约。
个人签约。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持身份证),到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因故未办理签约手续的,参保人本医疗年度内首次到某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该定点医疗机构即为参保人本年度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网上签约。参保人进入泰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网上签约栏目,自主选择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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