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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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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月起,南京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昨天,现代快报记者第一时间从有关部门获悉,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将从原来的1973元/月上调到2200元/月,这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提醒

  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

  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只有工资收入较低的参保职工是以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现实中,南京有近半参保者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费的,其中一些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个人缴的社保费

  该负责人提醒,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以上不包括的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南京主城区今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为例,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252元,职工拿到手的现金为1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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