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我市将利用新农合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服务。费用将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去年12月,经过省卫生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两家保险机构承办山东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德州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承担。
据统计,目前我市参合人数约有437.02万人,今年2月底之前,我市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已将参合人口80%的大病保险预付资金全部拨付给保险公司。
据介绍,大病医疗保险将严格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并要求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商业保险公司每年的实际赔付额度如果超过了当年的大病基金额度,将由保险公司对多出部分进行垫付。这样一来,保险公司有权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形成监督,杜绝过度诊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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