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和单位商议补社保
前天下午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大杜社小学。办理借读手续在学校办公楼一层的一个房间,负责借读生鉴定、办理证明的工作人员均来自马驹桥镇镇政府。
当时,陆陆续续有10多名家长前来办借读证明,工作人员首先询问“你们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吗?”当时,这10多名家长均表示没有这项证明。
记者询问得知,这些家长都和李莉一样,为外地来京打工人员。他们说,很少有用工单位和他们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人给他们缴纳社保,并向工作人员求情说,其他手续都在,能否通融一下。而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社保证明就说明不符合招生标准,上面就是这么要求的。”
家长们感到无奈,聚拢在一起商议解决的办法。其中一名家长拨通用工单位负责人的电话,称孩子上学需要社保缴纳证明,询问公司是否可以给补交,对方在电话中同意了,但要每月从这位家长的工资里扣除1000元钱。放下电话后,这位家长略显无奈地说,工资本来就不多,还要扣1000元钱。
回应
条件不符的待协调解决
李莉称,此前,幼儿园曾给家长发放《关于的通知》,通知中“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一项要求,务工证明需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人力社保部门开具),或者监护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开具)”。记者在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的网站上,看到5月7日印发的《关于2013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确有上述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解释的内容。
通州教委办公室主任李先生表示,“五证”是市教委要求的,区内上学的学生必须都有区教委所要求具备的证件。教委已了解到家长反映的问题。李先生说,现在先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符合条件的先办,缺少证件、证明的学生,教委会在后期进行核实,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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