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标准前先摸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市教委制定“五证”的初衷,是想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上学有一个可操作的依据,但依据的制定需要视真实的情况而定。
储朝晖称,教委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应该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以及这些人员的工作、工作条件做一个调查,以调查数据为基准,“到底有多少人有劳动合同,多少人有社保。”以实际情况来制定标准,而不是做出一套标准来套、来卡,尽量简化审核标准,不然就违背了当时制定标准的初衷。
其他区县
社保证明并非硬件
随后,记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发现区县之间,关于“五证”的要求各有不同。
官网上显示,朝阳区小学入学指南中关于非京籍办理幼升小的条件要求规定,家长提供的“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中,包括劳动合同、受聘合同等,非农业户口的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农业户口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丰台区则要求,家长提供的“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为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并未明确规定要提交社保缴纳证明。
密云县对务工就业证明一项的要求为“学龄人口父母为法人代表的工商执照;劳动人事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务工就业证明(提供学龄人口父母一方在密云县的务工就业证明即可)”。
2012年5月7日起,北京市教委发布“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需具备“五证”,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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