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海省为例,该省副省长、省医改办主任马顺清日前公开表示,自2013年6月1日起,青海省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380~420元统一提高到470元。该省将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并将其划分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三个部分。其中统筹基金包括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可以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统筹使用。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风险基金纳入统筹基金中。
2013年5月1日,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保结算系统上线运行,标志着城乡居民从缴费到待遇享受将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该市城乡居民医保顺利并轨,并实行个人自付费用二次补偿,实际补偿比率不低于个人自付费用的50%。
与此同时,山东、江苏等地的一些县市也已启动“二保”并轨。
“除了已经开始试点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并轨,今年打算打通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养老及生育这五项,形成通用的五险一卡。最近正在展开调研,搜集所有居民的身份信息。”7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一名医院管理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管理部门尚待统一
地方纷纷试水并轨,但在更高层对于管理部门的归属,以及并轨的细则还没有明确的规范。
有国务院医改专家向记者指出,在目前的管理体制框架中,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要规制和管理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为其提供财政预算补偿;另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又实际管理着新农合基金,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扮演着服务购买者的角色。双重身份的管理体制,使卫生服务机构‘供给诱导需求’的行为倾向,得不到合作医疗管理方面的有效制约,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节约新农合资金。
因此,未来须尽快明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即医疗保险的归口管理,将目前分散于多个部门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管理部门不统一,这是行政管理上的一个麻烦,不清楚三险并轨后,管理的主体究竟是人社部还是卫生计生委,这将成为推进并轨管理手段统一过程中的一个不确定因素。”上述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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