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做假记账单、假病历、假处方、假检查单及其他虚假医疗文书等骗取医疗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
将虚假住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叠床住院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或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的行为;
配置机构纵容参保人员小伤大养、无康复价值继续治疗、无故延长辅助器具配置适应期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将不属于医疗或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药品、物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费用纳入或串换成医疗或工伤保险结算的行为;
超出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或利用工作之便以参保人员名义开药的行为;
将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或工伤保险结算的行为;
使用不合格的专用处方、单据和账表的行为;
不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的;
推诿重患或降低住院收治标准的;
不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劝说出院或利用医疗手段强制患者出院的;
定点零售药店串项将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药品、滋补品、日用品、保健品或其他物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行为;
超处方剂量出售药品的行为;
将参保人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行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