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海南省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力度不断加大,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123。02亿元、35。12亿元、2。12亿元和1。65亿元;支出分别为114。36亿元、29。38亿元、1亿元、1。09亿元。其中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213%、520%。历史拖欠养老金问题全部解决,追缴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问题成效明显,全省共清欠历史拖欠养老金3426。81万元,省本级追缴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2652万元。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财政、人社、地税部门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增加基金的收支计划性和约束力,提高了基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政府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记者还了解到,海南农垦职工社保、超龄人员养老、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的缴费脱钩等一系列影响广泛的问题在改革中也逐步得到解决。为使各地来琼工作、居住、旅游的异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截至目前,海南省已与14个省份21个统筹地区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协议。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