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报销比例达75%
李连玉一家并不富裕,全家4口人中,只有女儿有每月1000多元的稳定打工收入,家里还有一位常年患骨关节病和肺部疾病的婆婆。“有了大病保险政策,从此我们有病不怕住院了。”她说。
我国因病致贫的标准是城镇居民疾病花费超过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西宁市去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33.51元,李连玉一家的医药费用达到7万元,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5%计算,仍需自付约2.5万元,已超过去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她的家庭很可能从此因病而致贫。
在青海,截至6月30日,已有1.7万人次像李连玉一样,受益大病保险政策,人均约报销5500元,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共报销医药费的75.5%,人均自付不到7000元,个人支出占比不到25%。其中报销额度最高的患者达到24万元。
2012年青海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5364.38元,按照人均自付不到7000元,每位大病患者每年就诊1.5次计算,上万名患者家庭避免陷入因病致贫境地。
基金结余一半多
在青海省两所大医院采访时,记者发现进行大病保险结报的人员并不少。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大病保险经办点核保员程莉莉介绍,每天结报的单子有十几张,而且大病保险的报销目录有1113项,这在全国“可能是范围最宽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出具的一份材料显示,从去年12月1日开展以来的零人次结报,到6月份232人次,通过大病保险结报的人数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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