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已经在2012年实现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全省统一。具体来说,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从业人员800元,退休人员6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从业人员的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依据医疗结构等级从90%到85%不等。退休人员统一由统筹基金支付9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26万元。
居民医保方面,则分为海口、三亚、其它市县三个统筹区。三个统筹区筹资缴费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执行各自的标准。据悉,海口市本级2013年的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含二次待遇支付最高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科长表示,居民医保的省级统筹意见稿已经在今年6月下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下半年有望得到反馈。而省人社厅社保二处符处长则表示,关于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的草案已拟定,细节不便透露,目前草案正在上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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