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家住罗湖的姚女士查阅工行账户,发现10月17日有一笔202元的支出,但她当天未有任何消费,致电工行得到回复是“少儿医保缴费扣除”。
姚女士说,她女儿2007年在深圳一所小学读书,当时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少儿医保,2008年女儿离深回老家上学,医保费却照扣不误,“我女儿不在深圳4年,怎么还扣费,而且怎么没人通知我扣费?是否以前也照扣不误?”
对此,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少儿医保扣费情况只能通过社保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学生离开深圳,家长应主动申报停保,申报途径包括:通过“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自行申报;通过学校申报,前往所属社保分局、管理站征收窗口申报。如学校、家长不主动申报停保,则视为正常参保并扣费(毕业生除外)。
但是,对于姚女士这部分参保费是否退款,市社保局暂未回复。
同时,姚女士质疑以前少儿医保只需交几十元,现在却要200多元。市社保局解释,少儿医保缴费按每学年度(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收,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2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42元(4595×0.8%×12),其中个人缴纳202元,财政补助240元(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新生儿外,首次参保的其他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缴费从申报当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深圳这两年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因此缴费基数提高,所缴纳费用也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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