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服务网络尚不健全,大病费用过高、报销手续复杂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参保居民。为弥补这一公共服务短板,一些地区先行先试,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两类基本医保服务。
政府当会计公司做出纳
谁也不敢打折扣
7月17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市卫生局公开遴选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险的招标公告。根据新方案,卫生局将从当年的统筹基金中出资,为农牧民购买包括大病保险和意外伤保险。今后,乳腺癌、宫颈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住院医疗费,以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费,个体实报率将达到70%以上,并且不设年度封顶线。
“委托型”服务以洛阳模式、江阴模式为代表——保险公司只负责医保基金结算、报销等工作,收取固定管理费,医保基金盈亏由政府承担。“合同型”服务,以湛江模式、太原模式为代表——在“委托型”服务的基础上,政府从医保基金中“切”出一块费用为参保人员投保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大病险的基金运营风险由公司、政府双方共同承担。
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服务质量,利用公司专业优势提升了保障水平。“买来的”服务更周到、更实惠。
“上轮合作医疗时,报销药费还得看脸色。现在医保局当会计,保险公司做出纳,账记在网上大家监督,国家的好政策,谁也不敢打折扣。”广东省石岭镇村民老钟对新模式报销方便、费用透明深有感触。
另外,商业保险公司经营重大疾病保险多年,对相关病种的发病率、费用率,拥有大量的历史数据和较为成熟的分析模型。较之医保部门,他们善于把医保资金效益最优地“算”到报销方案里,“给”到居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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