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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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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8月8日,南京江宁区卫生局和国寿江宁支公司联合举行2013年上半年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兑现仪式,该区519名新农合参保大病患者获得了186万元的理赔款。
  江苏对大病治疗实行特药制度,纳入全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的特药,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审核,供应商作出供货价格书面承诺,价格优惠,让利于民。

  对重大疾病患者全部实行即时结报。患者完成每次或每个周期的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由县级经办机构予以支付。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获实际报销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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