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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随迁入户老人参保可按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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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终身缴费。8月15日下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终身缴费制改为在缴满一定年限后可免费享受待遇。
  市外转诊只需在定点医院办理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结构和待遇,充分保障各保险形式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此次修订还对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为提高非深户籍人员医疗费用保障水平,首次将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此外,此次修订在保留原办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医疗费用。

  原政策规定随迁入户老人参保应一次性缴费18年。为减轻老人经济压力,此次修订提出,随迁入户老人参保可按月缴费。根据明年将施行的新办法,对自行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社会保险报销时降低报销比例,由20%、40%分别调整为10%、30%,这就意味着自行转诊人员的自付比例将降低。

  新修订的办法还简化了办事流程。参保人市外转诊将不需要到市社保机构办理,全部手续只需在定点医院办理,由定点医院批准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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