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还具体规定,仿制药采购品种中,投标价低的采购量根据其前6个月占全市医疗机构总采购量份额的60%(或70%)确定,投标价高的采购量根据同一份额的40%(或30%)确定。
上述方案中,“以量换价”的政策意图显而易见。但是其所谓的“量”只是一个相对准确的估计,仍然不是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
郑树忠对本报记者称,带量采购改革已经定下,但具体的实施办法仍在进一步讨论中,目前并没有定案。
某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副总裁也佐证,带量采购不会很快实施。他透露,2013年上海医保将举行三类招标,一是基层用量较大的药品,二是大包装简包装药品,三是2009版基本药物招标的遗漏品种以及新进医保目录品种,而上述实施方案中拟试行带量采购的4个品种均不在此列。
招标主体整合疑问
自2011年底开始,上海市医保局首先接手了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此后又扩大至医保目录药品。此次带量采购改革,是其作为招标主体角色的进一步深化,继续贯彻“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据悉,这也是掌管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社系统一直想做的。
然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作为上海市属公立医院的办医主体,也一直在积极倡导带量采购,希望继器械招标之后,拿下药品招标权。
由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来负责药品招标,一个显见的好处就是更有利于费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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