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方案中,“以量换价”的政策意图显而易见。但是其所谓的“量”只是一个相对准确的估计,仍然不是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
郑树忠对本报记者称,带量采购改革已经定下,但具体的实施办法仍在进一步讨论中,目前并没有定案。
某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副总裁也佐证,带量采购不会很快实施。他透露,2013年上海医保将举行三类招标,一是基层用量较大的药品,二是大包装简包装药品,三是2009版基本药物招标的遗漏品种以及新进医保目录品种,而上述实施方案中拟试行带量采购的4个品种均不在此列。
招标主体整合疑问
自2011年底开始,上海市医保局首先接手了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此后又扩大至医保目录药品。此次带量采购改革,是其作为招标主体角色的进一步深化,继续贯彻“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据悉,这也是掌管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社系统一直想做的。
然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作为上海市属公立医院的办医主体,也一直在积极倡导带量采购,希望继器械招标之后,拿下药品招标权。
由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来负责药品招标,一个显见的好处就是更有利于费用控制。
早前由于15%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医疗机构普遍倾向于价格更高的药品;在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招标中,不排除存在为公立医院推高药价的动机。
虽然随着医改的深入,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开始推行医药分开,但是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消除药品采购价格被人为推高、以便留出灰色收入空间的动机;另一方面,医保基金的日益捉襟见肘,使得压低药品采购价格成为必然。由医保来进行招标,显然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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