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专项监管办法,明确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门槛、资质等,比如须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除了专业的健康险公司,险企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同时,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专项管理、精算技术、服务网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退出情形也做出了规定。4月,公布了34家具有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基金仅够用3年?
当前结余仍够用,需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
有人判断,现有的大病医保基金,如果没有额外投入,只靠当前新农合、居民医保的经营结余,仅够用3年。在老龄化加快、医疗需求旺盛、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较高额度的保障形式,会不会存在透支的风险?
朱铭来认为,经过有关部门的初步匡算,按照当前的基金结余水平,应该是可以承担的。但这仅仅是从全国总量来测算的,我国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新农合、居民医保的差异也较大,仍需要控制成本,同时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比如增加个人缴费金额、拨付财政专项资金等。
朱铭来曾经测算过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结果发现,在保持当前经济增长、基本医保基金筹资稳定的情况下,结合各地大病封顶线比基本医保有所提升,但报销范围仍控制在基本医保报销目录内的现实,当前基金结余虽然够用,但面临长期风险。
他建议,细化灾难性支出的标准,将人群按收入进行分档,设置不同起付线、赔付率等,实行差异化管理,使那些真正弱势人群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同时,提高统筹层次,更好地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另外,建议保险公司每年出具一份疾病风险分析报告,以确定合理的临床路径和支出,控制过度医疗费用的恶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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