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出台,标志着武汉初步建成“三层六类”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现深层次、全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是“核心层”,分别由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构成,覆盖80%以上人群。其中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居民医保由个人在社保部门缴费,新农合由农民个人缴费。
第二层是“补强层”,分别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两保”)。前者由总工会牵头组织,以单位名义统一参加,职工每人每年交纳100元左右,职工患病住院可享补助,单次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254元。后者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牵头,大幅提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障水平。
第三层是“兜底层”,指医疗救助。通过以上两个层次报销后,仍无力抵御的城乡困难群众,可按照医疗救助政策再次给予报销。这种报销不设起付线,不限定病种,年度最高可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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