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待遇标准方面,经过原“金卡”的调整,建立“基本险”、“补充险”以及开展“大病险”以后,无论是原“金卡”参保人,还是“银卡”参保人,各项待遇没有降低,而是均有所提高。
对原“金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基本险”的社区门诊70%报销的待遇以及“大病险”待遇;而“金卡”原基本险的待遇差异转移至新的“补充险”中支付,包括超限额医疗费用补助、自费项目补助、部分特定门诊待遇、提高部分基本医疗分段报销比例待遇、生育津贴以及原个人账户待遇,所有待遇标准与改革之前相同。
对原“银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大病险”待遇,而且还有选择参加“补充险”的可能和权利。
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表示,10月1日以后,原“金卡”参保人可以进社区,由其个人选择社区定点,定点之后,在定点社区医院里,可以跟原“银卡”人员一样,直接在社区看病,报销七成,通过社区转诊到医院,按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患者同时可以使用其金卡个人账户。
免费大病险中还有意外险
按照《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大病险”与“基本险”同步覆盖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外缴费。保障内容除重大疾病外,还拓展到排除工伤及交通事故之外的意外伤害情况。在2015年前,暂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承办,两年后经招投标计划交由商业保险运作。
梁冰介绍,“大病险”是本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结合本地实际,体现了四大东莞特色:一是将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扩大到城镇职工,与“基本险”同步覆盖,全体参保人免费享受;二是将保障内容由重大疾病拓展到意外伤害;三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使基金得以合理使用,减少浪费;四是起步阶段暂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承办,社保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资金来源上,直接从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在筹资标准上,按照省的要求,大病险的筹资标准不超过上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5%,2013年度东莞市大病险支出总额拟控制在2亿元左右,今后视实施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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