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时的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显示,刘先慧的住院费用总额为3600多元,最后个人应付额为230多元。阳光医院为一级医院,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从表面上来看,这份结算表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早在刘先慧出院的前一天,介绍她入院的“老龄工作志愿者”就来到医院,退还给她200元,并称这笔钱是从医院拿的。“医院不能直接退钱给你们,被发现了要遭。我们退钱给你。”
入院时,刘先慧交了530元,出院时,她获得医院260多元的退款,加上“串串”从医院拿来退她的这200元,算下来,她在医院住了9天,只花了60多元,远低于该医院的医保报销“门槛费”。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患者均为化名)
“患者”说
大家心里都晓得,
就是医院在整医保
刘先慧所在的5楼内科病房共有15位病人,这些病人年龄最小的50岁,最大的80多岁,全是老年人,没有一个年轻人。
在15位住院病人的病员卡上,入院原因不一,有急性胃炎、颈椎病、腰椎突出、高血压等。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否认了这些入院理由。
病人们入院治疗的原因各不相同。“我上次体检是五六年前,我进来住院,就当混个体检,在外面一个体检还要几百呢。”赵新华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