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黔单位
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2000×20%=24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1200×20%=24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5000-900×20%=820元
第二段:10000-5000×15%=7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10%=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5000-900×80%=3280元
第二段:10000-5000×85%=42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90%=4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95%=11742元
以上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27360-900-23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23772+1881.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30000-25653.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1680-110-420×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486-560)×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1486-560-694.50)×70%=162.50元
(3)合计: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1680-694.50-330.05=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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