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未满18岁居民都应参加医保 每年50元住院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14岁以下儿童在全市有20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家长须给18岁以下的孩子投保才能享受。

  孩子住院时没参加医保,补上保险后能报销吗?市人社局回复称,若是出生3月内的儿童,可报销,其他的均无法报销。近日早报刊登学生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的相关新闻,引起强烈反响,可有的孩子因为没参加医保,住院费用无法报销。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14岁以下儿童在全市有20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家长须给18岁以下的孩子投保才能享受。

  18岁以下人员均可参保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外地户籍的少年儿童,在我市上学的,也可参保,并享受同等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定点医疗机构有20家

  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及临床管理实际,我市确定了市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20家,其他参保患儿可任选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按规定结算。

  市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三类,三级综合医院:青医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院、401医院、第八人民医院;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卫生中心、市传染病医院、青岛阜外医院、青岛眼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胸科医院、青岛思达心血管医院、青岛市骨伤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设有儿科病房的二级综合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