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
1.结算范围
2013年6月正常结算的企业缴费单位中,下列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属结算范围:
(1)2013年6月仍在参保,非当年新增参保人员。
(2)2013年6月仍在参保,当年新增、再就业且申报的月工资收入低于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以及申报的月工资收入高于2012年全省在岗月平均工资300%的人员。
(3)2013年1月至6月结算期新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的人员,包括在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已进行补退处理的,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基数仍低于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高于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人员。
(4)对于2013年1月至6月兼并、合并、分立的单位,按现行单位主体进行年中清算。
2.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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