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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医保明年元旦施行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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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新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完善制度设置的方针和基本原则、职工医保的财政补贴、非杭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条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住院起付标准的设置、住院医疗费的结算等12项内容。
   杭州医保新办法明年元旦起施行,新增内容值得期待
 
  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具体实施细则将于今年9月出台。
 
  新增、取消、调整部分内容
 
  杭州市现行医保办法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总体运行较为平稳,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政策设置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于是启动了修订《办法》。
 
  据介绍,修订后的《办法》在政策统一上坚持原则,在具体实施标准上适当灵活,如缴费费率、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设置一定的区间,为各统筹地制定实施细则留有一定的自主权。
 
  同时,为体现公平,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对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一些人群和保障待遇不列入修订后的《办法》之中的,如离休干部、机关子女医疗统筹等,将另行制定相应政策。
 
  修订后《办法》中取消了农民工大病医保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后降低医保待遇的规定和市本级医保险种间的风险调剂基金政策等4项内容。
 
  新增了个体工商户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等7项内容。
 
  调整完善制度设置的方针和基本原则、职工医保的财政补贴、非杭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条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住院起付标准的设置、住院医疗费的结算、非杭户籍职工子女的参保条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等12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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