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商业保险介入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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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门市商业保险介入大病保险,城乡医保报销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职工医保报销提高额度更大,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商业保险机构还需负担社区(家庭)医生服务试点运作。
3、商业保险以何种角色介入?
江门市社保局局长俞雪花:实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
江门市人社局解读方案称,将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流程,选取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和职工大病保险运作。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需要符合3项条件,包括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
健康保险必备条件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最近连续三年未受到江门市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服务能力。
而商业保险除了承办大病保险之外,还需试点开展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根据方案,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须按江门市社区(家庭)医生试点工作计划,在2014年于蓬江、江海两区选择有条件的5-7个社区开展社区(家庭)医生服务试点,2015年总结试点经验,并在三区逐步推广,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
对于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江门市社保局局长俞雪花认为,引入市场机制,由保险公司负责管理大病保险基金,可以有效控制大病保险基金的风险,"引入保险公司专业的管理,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这也是大势所趋,其他地方已经开始运作这种模式了,之前我们基本医保基金管理做的比较好,所以没有引入这块。"
此外,俞雪花还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社区医生服务,是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高的一种尝试,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从小病开始控制大病发病率,也可以减少大病保险的支付,从而做到控制基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