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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商业保险介入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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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门市商业保险介入大病保险,城乡医保报销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职工医保报销提高额度更大,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商业保险机构还需负担社区(家庭)医生服务试点运作。
  3、商业保险以何种角色介入?
 
  江门市社保局局长俞雪花:实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
 
  江门市人社局解读方案称,将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流程,选取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和职工大病保险运作。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需要符合3项条件,包括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必备条件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最近连续三年未受到江门市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服务能力。
 
  而商业保险除了承办大病保险之外,还需试点开展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根据方案,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须按江门市社区(家庭)医生试点工作计划,在2014年于蓬江、江海两区选择有条件的5-7个社区开展社区(家庭)医生服务试点,2015年总结试点经验,并在三区逐步推广,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
 
  对于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江门市社保局局长俞雪花认为,引入市场机制,由保险公司负责管理大病保险基金,可以有效控制大病保险基金的风险,"引入保险公司专业的管理,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这也是大势所趋,其他地方已经开始运作这种模式了,之前我们基本医保基金管理做的比较好,所以没有引入这块。"
 
  此外,俞雪花还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社区医生服务,是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高的一种尝试,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从小病开始控制大病发病率,也可以减少大病保险的支付,从而做到控制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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