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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被“赶”
查实违规会查处
论坛上长者义工陈先生说,他了解到有些街坊住院到了一定额度就被医院“赶出院”,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再来,“一个有病的人,特别是重病的,被撵来撵去,谁受得了?”
论坛后,市人社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医保政策中并没有限期出院的要求,如果病人还没治好却被“赶出院”,医院就涉嫌违规,一旦查实将会处罚,比如回收支付的医保基金、暂停协议甚至取消资格。
目前广州市医保基金与医院结算采取的是“平均定额为主,单病种结算、人头限额付费、单项目结算等多种结算方式为辅的复合式结算方法”。平均定额方式简单说,就是先确定1名收治病人的平均定额度,再乘以医院的住院人次得出该年度的结算额度。而这个平均定额是根据医院前两年的实际医疗费用、参考同级同类医院的水平得出。平均定额一个协议期(一般三年)确定一次。考虑到物价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升,医保部门也设置了一个上浮度,即超出定额15%的,会根据对医院考评结果(病人自费率高低)、病历评审、年度综合考核等情况,补超出部分的50%~70%。
其实定额是对整个医院一年的医保结算而言,但有的医院为了限制“不超标”,会把定额指标分配到各个科室,科室为了不超标,就可能会“赶病人”,让其过一段时间再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