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济南医保网站今日开通《大学生医保专栏》,大家可在网站首页左侧点击栏目图标进入浏览。本栏目主要发布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文件、济南市大学生参保工作进展及工作简报、大学生参保所需各类表格文件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各高校参保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各有关单位:
下列单位有关人员的医保卡已经制作完毕,请各单位工作人员速到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一楼办公大厅领取医保卡。领卡时经办人应带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并将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编号写到介绍信的空白处,以方便我们为您查找。
参保单位查询方法:
先点击附件,选择在线打开或另存在硬盘指定路径下再点击打开,可生成一个Excel文件,在文件窗口选择“编辑”命令菜单,点击“查找”功能,或直接点击“Ctrl”+“F”快捷键,可打开查找对话窗口,在查找内容框内键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登记证编码,再点击“查找下一个”即可查找到相应单位条目。
济南市医保网政策法规
济南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减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
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管理工作。
市、县(市)、长清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以下简称救助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审核、给付等工作。
第三条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救助。救助金由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
在职职工和未参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代扣,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参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退休人员,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或者基本养老金中直接扣缴。
第四条参保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救助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救助金的支付,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不执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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