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在原单位未参保,现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一楼18号至20号窗口进行审核,到二楼22号至33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卡然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E。未参保的城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非农户口簿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一楼18号至20号窗口审核,到二楼22号至33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卡后再到吉林银行缴费。
F.未参保的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含农业户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正本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一楼18号至20号窗口审核,到二楼22号至33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卡后再到吉林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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