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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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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参保人员要缴纳多少费用?业务经办时间是什么时候?参保有哪些流程?缴费年限要缴多久?
  九、大额医疗保险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目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其中单位与个人各承担48元。大额医疗保险费在首次参保和每年1月份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大额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1月份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次月补扣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享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年累计由统筹基金支出的医疗费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时,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方可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5万元。

  十、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同时,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成本或者费用中列支。

  十一、关于补缴

  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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