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指出,目前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决定》中就这一比例提高到30%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另外,这一点对于国有企业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的意义是重大的,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改善民生。
尽管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比例未来可能有进一步上调的空间,但华生认为超过30%的空间不是很大,因为一般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包括西方的企业普遍的分红水平就是在30%~40%的水平。
左小蕾指出,事实上社会中“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呼声已久,这是非常正确的,是众望所归。一方面,国家在实行减税的措施,另一方面提高企业上缴利润比例,这意味着未来将有利于资源的公平配置。
华生指出,这次《决定》在深化国资改革方面的力度上有所增加,但对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政企分开还是未能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如果这一点不能明确,其他改革在落实过程中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可能会打折扣。
不过,左小蕾认为,《决定》中提到了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未来混合经济要发展,国有企业要提升发展空间,就要非常严格地发挥真正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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