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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18日起复检 指定10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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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日前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哈市将于18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此次复检对象为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复检地点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等10所医院。此次复检将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照规定收取包含会诊费和体检费在内的复检费共3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参加复检的患者,将不再继续享受相应病种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录入

  工作人员对复检患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验,核对证件,粘贴照片,建立复检档案

  审验

  已建立复检档案的患者需缴纳相应的复检鉴定费用

  交费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的复检病种引导至相应科系,由鉴定专家进行现场鉴定

  鉴定

  7月9日后,患者可通过复检医院、12333咨询热线、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询复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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