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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18日起复检 指定10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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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日前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哈市将于18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此次复检对象为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复检地点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等10所医院。此次复检将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照规定收取包含会诊费和体检费在内的复检费共3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参加复检的患者,将不再继续享受相应病种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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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复检地点

  1、哈医大四院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指定医院,南岗区颐园街37号,0451-82576518)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限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0451-87090233)

  3、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限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患者,道里区地段街151号,0451-84883047)

  4、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道外区卫星路38号,0451-55601245)

  5、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道外区靖宇街119号,0451-88029830、8802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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