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政出炉,住院补偿封顶线将提至20万元。同时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这是9月25日下午记者从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
提升参合患者受益水平
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近年来,我省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逐年提高,2011年为10万元,2012年升至15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参合患者的实际受益水平,明年新农合还将降低住院补偿起付标准,调整后的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乡级200元、县级500元、市级Ⅰ类700元、市级Ⅱ类1000元、省级Ⅰ类1000元、省级Ⅱ类及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
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分段标准也有所降低,调整后分别为乡级800元、县级1500元、市级Ⅰ类3000元、市级Ⅱ类4000元、省级Ⅰ类4000元、省级Ⅱ类及省外医疗机构7000元。
这些惠民政策继续实行
近年来,我省新农合不断推出惠民举措。请农民朋友们记住,这些好政策明年将继续实行:
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优惠政策。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母婴共享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
鼓励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对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
执行省外住院保底补偿政策。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执行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记者屈芳)
新农合10年补偿医疗费790亿
记者9月25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8月,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790.72亿元,享受补偿的参合人员达6.22亿人次。
10年间,我省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上升到2013年的340元;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受益率由2003年的4.01%提高到2012年的9.88%;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03年的平均25.71%提高到2012年的53.57%,其中县、乡医疗机构分别提高到58.95%和77.63%。
截至目前,全省开展跨区域即时结报的省市县级医院达287家。此外,我省还在北京、江苏、福建等省和广州、深圳等市设立了近100家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
今年,全省共有8119.46万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全省新农合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9135人,补偿资金1.06亿元。
据悉,2014年我省参合人员个人交费部分仍为60元,但财政补助标准将会进一步提高。(记者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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