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都乡张家窑村儿童邵家崎,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住院共花去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左右,按照喀左县新农合办的规定,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剩下38万元需要自费,不过,由于投保了大病保险,邵家崎又获得了18万元的赔偿。
辽宁省基层卫生处处长董方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截止到11月30日,已经有类似邵家崎父母的1519万辽宁农民投保了大病保险,投保比例超过该省农民总数的77%,并且这一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
不仅仅是辽宁。今年以来,山东、陕西、湖北等多地开始推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在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接受的同时,运营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比如,随着赔付比例的提高,医院是否有足够的床位?大病保险的高保障性是否会引起过度医疗?低保费、高赔付是否会导致保险公司难以为继?
住院部床位不够了
2012年8月,中央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大病保险工作在全国城乡范围内正式启动。
记者统计,在目前已经推行大病保险的地区,多数由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作为供应商,政府作为采购商,为农村居民提供大病保险。也就是地方政府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出一部分钱用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
以推行大病保险较早的辽宁省为例,目前辽宁省政府选择中国人寿作为大病保险的提供商。各级政府给每个农民筹资280元,农民个人缴费70元,共计350元,然后将这350元汇集起来作为新农合基金池,由市一级政府统一管理,市一级政府再以每人15-22元不等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池划拨给中国人寿作为大病保险的保费。
董方告诉记者,凡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都可以获得大病保险的补偿。截止到今年11月底,全省大病保险共补偿新农合患者17535人次,补偿支出7517.32万元,人均获得大病补偿4287.04元。
补偿方式采取额度承保的方式。据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健康险部总经理喻晨介绍,只要被保险人自付费用达到起付线就可以得到补偿。目前辽宁省农民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中国人寿就提供50%的补偿。这样一来,以10万元自付合规费用的大病保险为例,有无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相差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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