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大连市医保管理中心称,大连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缴工作将于本月底截止,目前仍有部分老年居民没有缴费。该中心提醒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由于老年人爱疏忽,子女应积极过问一下此事。若错过缴费时间,按照政策规定需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这期间一旦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将给居民带来不便。
案例
未及时缴费不能享医保
沙河口区居民86岁王大娘2012年年底前未缴纳2013年度老年居民医疗保险费,今年5月初补缴本年度保费。其今年4月底因病在大连市中心医院住院,5月中旬出院,其间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6万多元。
依据大连市相关文件,城镇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参保的,或已参保的人员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王大娘8月1日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4月底的住院费用就不能使用医保卡结算了。
老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为10万元。老年居民住院门槛费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850元、500元、3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75%、80%,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60%。市中心医院为三级医院,住院门槛费为850元。
大连市医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像王大娘这样错过参保缴费期,以致在就医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事件近期已有10多起了。如果王大娘去年能及时参保缴费,此次住院花费的16万元医疗费都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且保内自付比例较低的话,王大娘报销医疗费应在50%以上,大大减轻了个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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