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相关材料须申报
该负责人称,在2014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期间,除了老年居民由于疏忽大意或误以为手里有医保卡就算参保外,还有低保人员容易出现不及时参保缴费及申报相关材料的问题。《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街道办事处作为老年居民、低保人员、残疾人和其他非在校的未成年居民参保代办单位,负责为上述人员办理身份确认、参保登记、变更管理,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校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负责为本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和发放医保卡、《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手册》等参保手续,并于每年缴费期将办理的参保材料和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上报、上缴至各区办事处及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提供补助。每年预缴期代办单位须申报其相关材料,以确认低保人员身份,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解答
新年度缴费标准与2013年度相同
按照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疗保险费实行预缴,预缴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2014年度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60元,老年居民、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金额为534元(含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低保人员只缴纳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24元。各类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与2013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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