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月初由市政府印发,提出在3年内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领域的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人均期望寿命达76.8岁
《方案》详细设置了3年内要实现的目标,诸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等。
更为引人关注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此外,“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8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5/10万以下、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等也成为主要目标。
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
按照现行规定,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不足15万元的,一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50%,三级医院报45%。若超过15万元,则赔付更少,这使得不少家庭因病致贫。今年东莞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尹利平等人提出《关于完善社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呼吁提高重疾报销比例。
根据《方案》,上述状况有望得到改善。《方案》指出,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要有效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形成共同保障大病救治的合力。
此外,东莞还将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的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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