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内蒙古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目前,今年7月1日启动的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在已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扩大到了61个旗县(市、区),2012年基本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健全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内蒙古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合并实施,并且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目前,今年7月1日启动的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在已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扩大到了61个旗县(市、区),2012年基本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鼓励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个人缴费:参保人须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及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参保人实行缴费补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缴费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最高补贴75元;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等,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参保人缴费补贴、政府代缴部分以及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负担。自治区原则上负担全区补贴总额的50%,盟市至少负担25%,其余部分由旗县(市、区)负担。自治区补贴依据各盟市财力状况划分为3类,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一类地区补助40%,二类地区补助50%,三类地区补助60%。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盟市、旗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当地财政负担。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