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跨统筹区域失业再就业后,不清楚异地(跨省和省内跨市)社会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以及离职失业与再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中断的该如何补缴和续缴。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五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
记者:不少人在外省、市离职后,因工作调动从外地转入滨州,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手续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工作人员:对于参保人员跨省以及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第一,先到原就业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第二,参保人员在我市就业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递交参保缴费凭证。对于符合转移条件的,经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之后,即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比如,你在淄博市辞职后,来到滨州工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社会保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只是生育保险规定:连续缴费满一年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作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做的仅是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去淄博市开一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开具),这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可找人代办,但是必须持本人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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