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众关心的合并后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延中主任认为,“三大医保”合并管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个人账户是否取消、筹资水平等政策还在讨论过程中。他认为,整合“三大基本医保”不应是简单的部门合并,制度衔接更为重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筹资水平高,另两种医保筹资水平低,合并后医保待遇上不应有差异。
专家建议,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运行机制,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标。同时,继续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将具体的经办服务工作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实现医疗保障制度上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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