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杭州人力社保局详解“新医保”实施细则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实施细则规定的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现行政策规定,主城区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市财政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助,但未包括少儿医保人群。

  修订后的《办法》对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补助。

  二是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规定。

  现有政策对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持证人员有困难救助规定,但对非持证人员没有救助政策。

  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非持证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规定,规定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超过统筹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超过部分可享受不低于50%的医疗补助。其中,主城区将城乡居民医保中非持证人员医疗困难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确定为25000元。

  三是调整职工医保中在职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等)医疗困难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

  由原来个人负担超过20000元开始救助调整为超过15000元即可救助。

  职工医保政策:五大变化

  一是新增灵活就业人员中持证困难人员单独参加职工医保的规定。

  二是取消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后降低医保待遇的规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