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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力社保局详解“新医保”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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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实施细则规定的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现行《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中断缴费时间在1年(含)以上3年以下的,医保基金承担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累计中断缴费时间3年(含)以上的,医保基金承担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修订后:本市户籍人员的参保率已达98%以上,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取消了这一限制政策。

  三是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

  在原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基础上,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还可用于支付医保开支范围内的、超过限定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费用,以及医保开支范围外的、临床必须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还可支付参保人员使用部分预防性免疫疫苗的费用等。

  四是调整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

  将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至24万元。

  五是调整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分区间支付的办法。

  将职工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由三段式结算调整为二段式结算方式,即起付标准至4万元,4万元至24万元两段。而且从起付标准至4万元段的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作了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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