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胰腺的毛病,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的农民张湘华,去年已是五次住院了。“上一次住院10多天,花了1200多元,我只交了300元。”张湘华家一年收入不过2万多元,“要不是有医保,我哪里敢住院!”张湘华说。
2010年,长沙市启动医保改革,力图实现居民、农民病有所医。受制于城乡二元分割的现实,居民、农民享受的医保待遇不尽相同。差别对待的情况如何改变?
2012年,长沙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并轨统一运行。
统一运行,好处在哪儿?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罗昶算了一笔账:统一前,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40元到225元不等;统一后,一并按照40元的标准缴费。统一前,农民可享受的保内药品有限,医疗项目有限,定点医疗机构也有限;统一后,以长沙县为例,保内的药品由原先的1300多种增加到2421种,定点医院增加到了68家,可享受医保的医疗项目也增加不少。
“一句话,居民按照农民的标准缴费,农民享受居民的医疗待遇。”罗昶说。
长沙县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奕,列了一组数据:2010年,长沙县的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是35%;2011年,这个比例是43%,一下提升了8个百分点。
“红利”不少,改起来也难。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在长沙,这牵涉到2个市级经办机构和18个区、县(市)级经办机构。经过整合,20个机构被整合为10个。
钱的问题同样令人没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是否“玩得转”?长沙做起了“加法”,将新农合基金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筹使用。结果出乎意料地好,3年时间,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截至2013年9月底,累计余额近7亿元。“统筹后的医保基金不仅没有风险,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反而大大提高。”罗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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