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社保局获悉,该局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启动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申报工作。目前符合二次待遇支付条件的44名参保人,已经全部顺利完成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支付金额共达407万元。报销最多的一名患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达50.96万元。
去年44名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二次报销”待遇
徐先生的孩子是海口市一中的学生,今年16岁,2013年5月,因为感冒高烧不退,在省人民医院检查出白血病,后确诊为急性淋巴白血病。治疗前后花去100余万元的医疗费,难倒了这个普通家庭。2013年度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小徐享受到二次待遇支付金额38.9万元,累计医保基金报销了50.9万元,报销比例达50%。
“所有支付金额都早已到账,目前孩子还在上海治疗康复,海口市的二次支付政策真的救了我孩子的命。”徐先生希望政府把这项政策延续下去,帮助更多患者渡过难关。
二次待遇支付,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2007年出生的小庄,2010年不幸患上了白血病,2010年至2013年连续治疗四年,治疗费总共花了130多万元,幸亏有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的帮助,累计为其报销了58.6万元。
2013年度,海口市共有44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符合二次待遇支付条件,支付金额共达406.8万多元,累计享受医保基金报销金额达934.8万多元。其中报销金额26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有6人,报销金额最高的达到50.96万元。
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都享受“二次报销”
为缓解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看大病的压力和负担,从2008年起,海口市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对当年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封顶线的参保居民视情况进行二次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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