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截至今年1月底,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6303人,累计已领取待遇5736人,平均养老金355元/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深圳养老保险总参保群体中所占比例很小。
买保险不满10年可转回家办理退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并于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记者昨日从深圳社保局获悉,此举尤其惠及在深的外来务工人员,回老家后可将在深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与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国家这一新政,主要惠及劳务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尤其是在深务工人员,这让他们吃了定心丸。”黄险峰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劳务工从农村到城市打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回到老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于以前没有衔接办法,在本地没有对应的经办机构,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而新政策出台后,外来务工人员有了更多选择。而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他解释说,今后,在深圳购买养老保险不满10年的农村户籍人口,虽没有办法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但可以把参保关系转回老家城居保办理退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